危險品海運出口要做哪些單證?
| 更新時間 2024-12-01 07:00: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手機 13925560180 聯系人 黃金成 立即詢價 |
詳細介紹
危險品的出口會越來越多,對于危險品出口所需的資料有所了解,出口流程也會順暢很多。
海關對出口危險品采取“產地檢驗+口岸查驗”的監管要求。出口危險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向產地海關申請電子底賬。
出口危險品的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時,需按照目錄中的名稱申報,同時還應提供下列材料:
1.出口危險品生產企業符合性聲明;
2.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(即危包證);
3.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;
4.危險公示標簽、安全數據單樣本;
5.對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產品,應提供實際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名稱、數量等情況說明;
6.MSDS中英文,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安全搬運、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;
除此之外,還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報關資料。
危險品海運操作流程:
提前準備出口單證--海運訂艙--廠家發貨到倉庫--安排拖車提柜--倉庫裝貨--提交申報資料--出口報關--還柜到碼頭--大船起運--出海運提單
危險品也是可以走海運拼箱出口的,一般同類別的危險品、并且不會相互反應的危險品才能裝一個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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